李志明表示与梁
婚姻关係廿年来一直美好,直至2006年5月初,即案发前一个多月他发现妻与李彪有染。当时他刚刚携幼子及外母(梁瑜筠母亲)由大马返美,在致电仍在大马的梁瑜筠时听到对方讲话背景有的士高音乐,梁瑜筠声称正在与他们的儿子Kelvin看戏。令他心生疑竇,后在电话中查问及拆穿梁瑜筠说谎,並在言谈中察觉她与李彪有染。李志明飞返大马,但妻子避而不见。李志明表示他隨后由大马前往香港,並做出由
美国回流香港的决定。仓卒决定的原因乃由於他认为没有梁瑜筠的辅助,他自己无法继续人蛇生意,且希望在暑假之前尽可能为孩子在香港联繫学校入学。李志明在港停留约10天,期间落订金以月租6,600港元租下一个两房一厅单位,並前往政府部门询问孩子成为香港永久居民的可能。
李志明指自港返回美国之后约两、三天接到梁瑜筠的电话,对方告知她人在
加拿大多伦多,且与李彪在一起。李志明遂於2006年6月3日携幼子飞抵多伦多与梁瑜筠见面。梁瑜筠到机场接机时身后还站著两个男子,梁瑜筠表示两人是她在多伦多新结识的朋友。在多伦多入住酒店之后李梁两人有倾谈,梁瑜筠离开之前相约第二天一同吃早餐。次日两人再见面,梁瑜筠並留在李志明的房间內过夜。至6月5日早上,李志明个人感觉梁回心转意,表示愿与他返回美国,但要给她一些时间与李彪讲清楚。
庭审昨天至此结束,预计今天將完成辩方律师对李志明的提问,並由主控官进行交叉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