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院昨日宣判该男经纪挪用资金罪、保险诈骗罪、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自编自导该次「意外」的男经纪谢建文,2003年开始任职中国平安保险东莞塘厦分公司。2006年6月,谢建文先后多次挪用公司保费43万元偿还赌债。
谢建文一直苦於没法偿还保费。2007年6月23日晚,谢与同事杜X华等人在塘厦镇一家娱乐城喝酒时,想到先后向三家保险公司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投保了保险金额为156万多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財產保险,於是萌发將杜烧死,製造成自己被烧死以骗取保险金的念头。
喝完酒后,谢建文假装送杜回家,趁杜昏睡之机,从加油站买了一桶汽油放於杜的脚下。后来谢將车驶至偏僻处,点燃车內的汽油,连人带车一同烧毁。事后谢逃至河源,要求姐夫报警並向保险公司索赔。
法医其后鑑定死者在醉酒状態下被烧死,且不是谢建文,故理赔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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