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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不公 加拿大富人纳税比穷人少

定于在周四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联邦和省政府最近几年引入的减税措施已经使得加拿大的纳税系统严重倒退,这个国家最富的人群却缴纳着所有收入人群中最低的税。

提倡增加社会消费和加大对公司和高收入人群征税的加拿大另类政策研究中心(Canadian Centre for Policy Alternatives)研究了加拿大人上缴给各级政府的全部税收占其总收入的比例后发现,加拿大的累进税制系统在1990年到2005年间作用越来越小,而对那些富有的加拿大家庭(年收入在266,000元以上)来说,从本世纪开始以来实行的减税措施已经成为政府带给他们的“甘露”。

2005年,那些非常富有的加拿大人缴纳的联邦税,省税和地方税占收入的30.5%,而这些税收却占那些收入在13523元以下,为加拿大最贫困的10%家庭的收入的30.7%。

“税收系统的作用大大减小,”另类政策中心的高级经济师Marc Lee说。“现在许多人都发现整个税收系统有许多弊端。让人感觉不公平的是,处在中产阶级的人上缴的税却比更富有的人上缴的多。”

就在上个星期的小预算会议上,财政部长Jim Flaherty将未来5年的货劳税(GST),企业税和其他税收减少了600亿元,声称“加拿大人缴的税太多了”。最近几年,一些省政府也开始减税。但在许多城市,当地政府为了应付不断上升的服务费用提高了不动产税和各种用户费用。

缴税最高的就是那些年收入在12万元到15.1万元之间的家庭,税款占收入的36.9%。其次是年收入在57460到72299元的人群,所纳税款占总收入的36.5%。

Lee表示他的报告同其他此类分析大有不同,原因就是他计入了收入的所有来源,包括工资,遗产,老板提供的各种福利以及各种资本收益。当然报告也统计了所有的税收,包括不动产税,企业税以及政府征收的各种用户费用。

报告的主要发现就是,平均来看,由于联邦和省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减税后,所纳税款占收入的比例在1990年到2005年间下降了2个百分点。但这种调剂作用并没有得到公平的分配。那些处在顶端的“1%”收入者实际上上缴的税款减少了4个百分点,而处在底部的人群却发现上缴的税款涨了5个百分点。

Lee说虽然低收入者付的个人所得税很少或根本没有,但另外一些收费,如销售税,不动产税以及其他诸如赌博和烟酒税等占收入的比例非常大。报告发现省税是腐蚀加拿大税收公平的主要元凶,因为它们主要依靠销售税以及如办理驾驶执照等的费用,但省个人所得税要更低些。



TAG: 不公 富人 加国 穷人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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