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T下調至5%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1-18 00:00:56
/ 个人分类:投资理财
2007年10月31日,聯邦政府通過了降低GST至5%的法令,於2008年1月1日起實行。這是在兩年內的第二次稅率下調,上一次下調1% 是在2006年的6月30日。如同第一次的稅率下調,此次改變也將反應在新屋的購買上。具體的實施是:
加拿大华人信息娱乐网 h.G0Tjux8GGRO 如果你的買新屋合同是在2007年10月30日之後簽定的,成交日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後,則只需交5%的GST;
加拿大华人信息娱乐网Aq @_{5axJ 如果合同是在2007年5月2日及2007年10月30日之間所簽定,成交日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後,則需交6%的GST,但買家可以從國稅局申請相應的退款;
加拿大华人信息娱乐网7?7v6Z o9Lm2ee 如果合同是在2007年5月2日之後所簽,而成交日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則需繳交6%的稅款,也無法申請退款。
加拿大华人信息娱乐网z
W"b?'gl B
如果合同在2006年5月2日之前所簽,而成交日是在2006年6月30日之後,那麼所需繳交的GST是7%,但買家也可申請一定的退款。但如果成交日是在2006年6月30日前,那就必須按照7%的稅率來交稅,也沒有稅率下調的退款了。由於近兩年有兩次GST下調,因此產生很多相關的過度法規。簽約時間及成交日都會影響應繳交的稅率,買家應多加小心。近年房屋的價格普遍都比較昂貴,1%的稅率也會相差數千元。例如A先生2007年11月21日簽定了買新屋的合同,價格是$500,000.00。如果把成交日移到2008年1月1日後, 就可以節約$5,000.00的稅金 (在其他條件都符合的前提下)。
MjG#Lz,P1t
Q$t(}5C0
导入论坛
引用链接
收藏
分享给好友
推荐到圈子
管理
举报
TAG:
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