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周年 还有人记得轰动一时的加拿大华裔斩首案吗

2021-4-27 04:41| 发布者: anpopocom| 查看: 358| 评论: 0

摘要: 李伟光7月31日,一个普普通通的时间点。10年前的这一天,李伟光案轰动整个加拿大。1968年,李伟光(Vince Li)出生在中国辽宁丹东,1992年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工作、结婚。他与妻子2001年移民加拿大,夫妻二人辗转加拿 ...

10周年 还有人记得轰动一时的加拿大华裔斩首案吗

李伟光


7月31日,一个普普通通的时间点。10年前的这一天,李伟光案轰动整个加拿大。

1968年,李伟光(Vince Li)出生在中国辽宁丹东,1992年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工作、结婚。他与妻子2001年移民加拿大,夫妻二人辗转加拿大多个城市,从事着普通体力工作,离婚但仍然共同生活在一起,加入加拿大国籍。2008年7月30日晚8点30分左右,李伟光在由加拿大埃德蒙顿至温尼伯格的长途汽车上,挥刀砍杀了一名素不相识的无辜青年旅客麦克林(Tim McLean),切下被害人的头颅。

李伟光的精神状态一直不是很好,曾独自走上禁止行人的高速公路,被警察送到医院,医生鉴定他需要治疗。但他的纪录一直良好,他在加拿大的相识者包括邻居、朋友,均给予其高度评价,案发后,他的一个雇主还出庭为其品行做证。

尽管案件本身惨无人道,李伟光在案发后仍然受到充分公正对待。加拿大法律强调对一个人最大程度的保护与公正,李伟光斩首案发入狱以后,是法庭几经周折给他指派了律师。他多次声明自己不请律师、只求死刑,法庭克服了一些障碍,依程序引导他接受律师服务。

加拿大法律以庭审为中心。2008年8月1日,斩首案发的次日,李伟光第一次出庭,没有回答法官有关他是否需要一名律师的问话。8月5日第二次出庭,法官问他是否聘请律师,李伟光摇头请死。法庭当天决定指派给他一名法律援助律师, 有律师当天试图和李伟光对话,没能成功。8月18日, 另一名律师利布曼(Alan Libman)证实,他会为李伟光辩护。利布曼说,即使李伟光拒绝帮助,他的雇主缅尼托巴省法律援助处(Legal Aid Manitoba)也不会袖手旁观。

在法庭和律师的共同工作下,10月6日,检方和辩方律师一致要求法官禁止向媒体公布李伟光的司法医学精神鉴定报告,以免妨碍司法公正。利布曼透露,此份鉴定的内容包括了一些可能会引起偏见的信息。是否偏见,是一个很模糊的界定,观点一旦提出,日后就留下了很大回旋余地。

该报告认为,“李伟光的精神状况适合继续接受庭审。”利布曼先生强调:“我同意他适合接受审判,但问题是他是否为自己案发时的行为负刑事责任。他不知道当时正在做的事是错误的……李伟光精神方面患有疾病。”利布曼律师强调“李伟光适合接受庭审”与“李伟光案发时应为自己行为负责”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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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林(Tim McLean)


经过长达半年的审讯,马尼托巴法庭当地时间2009年3月5日,判决涉嫌杀害22岁青年麦克林(Tim McLean)的华裔嫌疑人李伟光(Vince Li)无罪。死者家属奔走呼吁,认为这一判决是不公正的。但法官史克菲尔德( Justice John Scurfield)称,斩首案情节怪异,嫌犯残酷无情,但嫌犯是在精神极度错乱的情况下做案。庭审中,李伟光称“是上帝让我这么做的。”除了法官,本案检察官也认为被告的精神状态处于非现实世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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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林家人穿着印有他头像的T恤。


李伟光随后被送入医院接受精神治疗,所有的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食宿,根据加拿大医疗保健体系,由政府财政负担。此后他的行动逐步自由,直至2017年2月,被无条件释放。他没有任何犯罪记录,行动不受任何限制。从判决到最终获释,麦克林家属始终提出强烈的反对意见,未被官方接受。

最先赶到现场的警官之一肯巴克(Ken Barker),2014年自杀,自杀前长期受到创伤后压力综合症的折磨。当时的现场确实太残酷了。

其他人比肯警官幸运一些,只是幸运有限。麦克林的母亲认为这一切是不公平的,但她承认法官和检察官正确运用法律。被害人家属认为,李伟光至少应服刑25年。加拿大没有死刑,长期徒刑是最重惩罚。麦克林的家人们,始终生活在恶梦一般的记忆中,他们的生活完全被毁了。

案发时,车中有几十人,至少2名女乘客受到严重精神创伤,重度忧郁症迄今未愈。加拿大人乐于助人,案发时有位司机路过,停下帮忙,目睹了现场,10年来一直靠酗酒维持生活… …

10年一瞬,一切都改变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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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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