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同居,你需要了解的法律小常识

2021-4-20 20:12| 发布者: anpopocom| 查看: 408| 评论: 0

摘要: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两个人在一起,一开始的时候大多都是美好的,然而当感情不再,由于各种原因分开,不少昔日恩爱的夫妻和情侣闹到鸡飞狗跳,除了感情上的伤害,最少不了的一定是经济纠纷。小编觉得无论在 ...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两个人在一起,一开始的时候大多都是美好的,然而当感情不再,由于各种原因分开,不少昔日恩爱的夫妻和情侣闹到鸡飞狗跳,除了感情上的伤害,最少不了的一定是经济纠纷。小编觉得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大家都要看到利弊,不要因为一时恋爱脑冲动而蒙蔽了双眼。聪明是一种天赋,善良是一种选择,那么自我保护就是人的本能。


在加拿大同居,你需要了解的法律小常识

今天小编要讲解一下在加拿大同居关系的定义以及相关的财产分割。

首先,在加拿大每个省份对于同居关系的定义是不同的,在安省同居关系的定义


1. 三年以上共同居住

2. 双方育有孩子,或者共同领养孩子(这种情况只需证明双方有过一年同居时长)

分割财产主要还是取决于这段关系是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如果已婚夫妇分居或离婚,在离婚时,通常会分财产,但对于非婚姻同居伴侣而言,情况并非如此。

同居关系(Common Law)你所需要知道的小知识:

通常来说,同居关系的伴侣分手时,单方所购买的物业是不需要被分割的。这种情况包括在交往前或者交往过程中,另一方如果并没有做出对这个物业的贡献,仅仅是单方做出的投资购买,那么在分手时,伴侣是不可以进行物业财产分割的。

相反,如果情侣双方一起投资、购买物业或车子,再或者拥有联名账户,那这一部分则需要被分割。比如说,我在银行自己的账户有1000刀,情侣的联名账户有2000刀,那么只有这2000刀是属于可分割的部分,我自己的1000刀是不被用于分割的。

当然现实中,有时候是很难立马进行财产分割。打个比方,在交往中同居伴侣两个人共同投资购买了房产,其中一人不想立即低价卖出进行物业的价值分割,那么二人之间可以协商后,其中一人可以选择向伴侣支付一半房产的价格来购买这栋房产的所有权。


在加拿大同居,你需要了解的法律小常识


划重点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同居伴侣分手时也可以请求法院下达命令分割您的财产。

要申请分割的那一方需要证明unjust enrichment。翻译起来比较困难,但是大概就是说,哪怕这个房子不是共同投资购买的,但是如果不分割这个房产对另一方是非常不公平的。

想要申请分割非共同投资的物业就必须证明:

1、您为该物业做出了贡献(比如说对房子的维护,支付账单水电费等等)

2、您的伴侣从您的贡献中受益

3、您的伴侣没有理由保留此利益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比如A出钱购买了一套房产写在了伴侣B的名下,这属于resulting trust,是基于A对B的信任做出的选择。那么在分手时如果有足够的证明,也是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

申请索赔分割财产的时效:

  • 对于非物业财产(例如,同居伴侣的生意,股份,还有名下的汽车)提出分割的期限是分居后2年内。
  • 分割不动产所有权(房产或农场之类的)的时效则长达分居后10年。
  • 有时法院还会延长索赔的时间。

大家都知道婚前协议,但是其实在加拿大还有一种叫做同居协议cohabitation agreement。


在加拿大同居,你需要了解的法律小常识

同居协议是未婚伴侣可以订立的书面合同,里面的内容是经过双方商议,共同决定了这两个人在同居时,停止同居后或其中一个人去世后,如何处理问题的协议。这份协议可以在共同生活之前签署也可以在一起生活时签署。

简单打个比方就是,同居协议可以写出如果被分手要给多少抚养费之类的,但是这份协议不可以涉及儿童的监护权。

一般情况下,低于35000加币的财产分割或者索赔,去小法庭就可以解决。但是如果要涉及儿童抚养,物业和大额资产分割,可能就会复杂许多,这种情况下小编建议您来找专业的律师来咨询。


在加拿大同居,你需要了解的法律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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