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综合 胡亚慧 很多人中国人并不陌生的美国引渡令又出现了。 澳大利亚人朱利安·阿桑奇,维基解密组织的创办人,在厄瓜多尔驻英大使馆藏身7年后,被英国人抓了。英国警方则表示,阿桑奇被捕与美国签发引渡授权令有关。 言下之意,我英国人抓了澳大利亚人,但背后指使的是美国人。 当地时间4月11日,厄瓜多尔刚刚宣布撤销对阿桑奇的庇护,英国警察就进入大使馆,逮捕了阿桑奇。2010年,阿桑奇在自家网站维基解密上公布了大量美国政府关于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的机密文件,引起巨大轰动和争议。 阿桑奇遭捕后,美国司法部已经第一时间发布引渡请求。由于他发布了美国国务院的很多机密文件,一旦被引渡到美国,他将面临35年的监禁或死刑。 在阿桑奇案之前,已经有很多起类似的案件出现。在这些案件中,抓人地点都不在美国,被捕者也不是美国公民,但被捕原因却都是因为美国的引渡令,也就是美国认为对方触犯了自己的法律,要求抓人。其中就不乏涉及到中国公民的案例。 这一起起震动世界的抓捕案件,不由得让人对美国的“引渡令”产生好奇。为什么美国让加拿大抓人加拿大就抓人,让英国抓人英国就抓人? 公开资料显示,美国和世界100多国有“引渡”协议,美国不仅可以在本国逮捕刑事嫌犯,甚至可以在世界100多国进行执法抓人。”因此,只要进入和美国有引渡条约的国家,就可能遭受美国的“长臂管辖”。 “长臂管辖”则是美国肆意抓捕外国公民的一种霸道的法律依据。它源自美国的一个法律用语,通俗说就是,美国可以用自己国内的法律去约束别国的公民和企业,对他人进行裁决。 近年来,美国依据国内法实施“长臂管辖”的案例屡见不鲜,而且其的“长臂管辖”呈现“越来越长”之势,已广泛运用到侵权、合同、网络甚至家庭关系等不同领域。是一种典型的霸权主义,既有损他国的司法主权,也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美国要求英国逮捕澳大利亚阿桑奇之后,澳大利亚的老百姓就纷纷在网上表示抗议,并痛骂澳大利亚政府的不作为。 对于美国频频祭出的引渡令和越伸越长的长臂管辖,你怎么看,欢迎参与讨论。 (来源:亚太日报 APD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