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加拿大籍某凡能被我国刑事拘留?

2021-8-6 05:00| 发布者: anpopocom| 查看: 455| 评论: 0

摘要: 2021年7月31日晚,朝阳公安分局通报加拿大籍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面对这一消息,各方在错愕愤慨的同时都有了不少疑问。作为曾有着不小影响力的明星,吴亦凡的国籍会不会帮他摆脱刑罚?就算判刑, ...

2021年7月31日晚,朝阳公安分局通报加拿大籍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面对这一消息,各方在错愕愤慨的同时都有了不少疑问。作为曾有着不小影响力的明星,吴亦凡的国籍会不会帮他摆脱刑罚?就算判刑,他有是否真会在国内的监狱服刑?


为什么加拿大籍某凡能被我国刑事拘留?

  杰地律师将就以上问题谈一谈看法。  

  其实早在朝阳公安分局情况通报的一小时后,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就发表了以下评论:“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谁触犯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而这其中所谓的“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就涉及到了国际法上的属地管辖原则在我国适用的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条【属地管辖权】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如果吴亦凡所犯罪行属实且事实确如网上所传,那么他在国内服刑已成定局,不少人所质疑的【保护管辖权】是不适用的。

  所谓【保护管辖权】,也就是我国《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换言之,保护管辖权只“保护”犯的罪在我国刑法规定的为三年以下刑期的外籍人士,而强奸罪的起步判刑就在三年以上。

  【#强奸罪怎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吴亦凡会不会直接被驱逐出境而不用在国内服刑?】

  根据《刑法》第35条,对于犯罪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而按以往的司法判例,外国人在中国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最终定罪量刑后,基本是都会判处有期徒刑并驱逐出境。这里的并,指的就是需要在中国监狱完成刑期后,才会被驱逐出境,并不是指直接驱逐出境,不必服刑。

  *案外拓展

  【如果吴亦凡真的回到了加拿大,是不是就能逃避法律制裁呢】

  也不然。加拿大自身法律也是有属人管辖这一原则的,而吴亦凡所犯的罪行,在加拿大的法律条文中也可以被公诉为【性剥削】。

  总而言之,假如吴某凡所犯罪行事实准确清楚,那么他一定会得到法律制裁,并不会因曾经的名气或外国国籍所逃脱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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